为保障房屋买卖与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和规范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近日,徐州市工商局、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开展《江苏省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示范文本)》、《江苏省房屋租赁居间合同(示范文本)》宣传推广工作。该示范文本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针对市场上有的中介方过于强化自己的单方利益,比如将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分立,使购房人在交易不成功时也须缴纳中介费,从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合同将买方、卖方、中介方三方的利益紧密结合在单一合同中,形成利益共同体,避免出现一方获利而其他方受损的不公平局面。这一原则贯穿整个合同。
二、针对市场上有的合同条款覆盖不完整的情况,该合同条款涵盖居间服务、房屋状况、成交价格、户口迁出、房屋移交等房屋交易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空档,有效防范出现购房环节中的合同纠纷。
三、针对市场上有的合同备选项设置不完备的情况,该合同对买房的各种不同情形进行了周密考虑,比如在付款环节,设置了资金监管账户、对方收款账户两种可选项,即能够保障交易的安全,又能够满足有特殊需要的交易情形,从而高效率地发挥合同文本的使用效能。
四、该合同设置了未缴纳佣金、未按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未按约定时间迁出户口等六种违约情形,努力保障交易能够顺利完成。在交易不能完成的情况下,合同也妥善地维护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范本如下:一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