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严查房地产中介市场,原来他和你签的这

最近一段时间

无论是《搭把手》栏目

还是市消保委的投诉平台

都接到了不少有关房产中介的投诉

由于房产中介市场管理不规范

导致时常与消费者发生纠纷

同时,针对这种现象

徐州市房管、建设、公安、工商等

十部门联合发出

《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迅速开展行动

对全市房产中介公司展开集中检查

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

那么,“黑中介”的违法违规行为

主要包括哪些呢?

1、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

2、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3、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4、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5、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

6、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邳州房产中介市场

检查情况如何?

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赵桂扬告诉记者:“通过核查,邳州目前有11家房产中介公司正在经营,这是指中介的品牌,像悟空房产跟儒房地产,他们的连锁店就有30多家,但签订的合同都是在总店签订的。”

检查人员先后来到徐州正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风光地产、儒房地产、爱家房源等多家中介公司,检查对方是否有相关的营业执照,并在每个中介公司随机抽取了6份交易合同,对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详细检查。

而针对纠纷出现最多的“中介费用不退还”的问题,执法人员也专门进行了询问了解。爱家房源中介公司负责人表示:“我们带人看房、在网上发帖,此外人员工资、采集信息费、咨询费、服务费、房屋水电店面等,综合组成了这个费用,是房屋成交款的1.5%。”

执法人员

你这个本合同一经签署,丙方所收取的佣金贷款服务概不退还,就是说这个房屋没有完成交易,中介费也不退还吗?

中介公司

在之前也曾出现过纠纷,消费者只是支付了中介人员的辛苦费,其余的还是返还给了消费者。

执法人员

所以说,你这首先违反了合同法,你签订这个合同收取的佣金的构成有哪些?比说我带你看房收取多少钱,信息咨询提供房源收取多少钱,如果交易完成一套收取1.5%,是可以的,但如果流程还没完成就按1.5%收取,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采访中记者发现,所有的中介公司跟消费者签订的合同都是由各中介公司来提供的,而合同条款里更多的是规定了买方责任和卖方责任,对中介公司自身所要承担的责任几乎没有涉及,执法人员表示这样的合同原则上是不成立的。

赵桂扬说:“这是不允许的,违反了合同法还有《江苏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第八条,禁止用格式合同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

市场监督管理局计划用一到两周的时间,对全市所有的中介公司进行全覆盖、拉网式的排查。重点检查:

是否有利用格式合同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待遇

是否利用合同规避自己的责任、增加消费者的义务等方面的问题

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将针对合同签订的条款进行逐一核查

查看是否有违反合同法的

另外,通过联系合同上的消费者

查看是否存在提供虚假房源

收取中介费的行为

最后将所有违法行为归结起来

把中介公司叫到一起,做一次约谈

最终的目的就是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编辑:朱昱

融媒体记者:王颖翠摄像: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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