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徐州市交通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行业污染防治工作重点,积极推动各项工作方案、技术规范、实施意见出台,加快推进治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突出强调“四种意识”,巩固防污治污成果,逐步建立交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常态意识。市局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治污防污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成立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实体办公室,抽调9名人员集中脱产办公,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交通领域污染防治工作并开展巡查督查。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大气污染攻坚行动”、“水污染防治行动”、中央及省环保督查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调度、同落实。建立工作例会、情况通报、任务交办、巡查督查制度,定期编印工作简报,及时调度工作进展、通报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强化“横向沟通部门、纵向联系县区”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污染防治工作常态化开展运行。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紧盯重点任务,强化重点工作,抓好“五项任务”,突出“三项配合”,加强“一个响应”。充实、细化、完善各项工作方案,切实做到任务分工明确、条块数据清楚、措施具体管用,制定严格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实施挂图作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切实负起带头责任,严格落实包挂分管责任体系,多次召开推进会议,充分宣传发动,端正工作思想。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反复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全局上下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克服畏难情绪和“速战速决”思想,持续提高认识、持续加大力度、持续狠抓落实。
三是强化规范意识。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和专项工作四组工作方案,围绕交通行业五项工作任务,制定出台行业标准,规范化治理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4月25日,印发了《徐州市港口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明确港口码头堆场、装卸工艺、港区道路与港作车辆防尘措施以及港区防护林设置、监控监测系统建设等标准;4月26日,市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工作方案》,细化了I/M制度业务流程以及工作实施推进步骤,完善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维护站(M站)认定标准、认定程序以及退出机制;5月16日,印发了《徐州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针对徐州市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工地,包括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及危桥改造工程,重点从工地扬尘防治、现场管理、监督落实等方面进行了科学、详实的规范;5月24日,印发了《市区全面推行普通国省道路长制的工作方案》,推动普通国省道沿线属地政府开展搭接道口专项治理,清理未经许可擅自搭接的道路,合理归并集镇段路侧开口;6月12日,印发了《徐州市普通国省公路扬尘抑尘实施意见,规范货源企业与运输车辆管理,指导公路路面保洁,降低普通国省道路面扬尘污染。
四是强化督导意识。加快推动行业各项污染防治工作标准、方案、规范、意见实施,制定出台了“1+N”联合督导机制。市局整合交通领域执法检查资源由局环境污染防治办室牵头,公路、运管、港口、海事、航道督查执法力量及第三方机构定期定时参与,依据出台的行业标准、方案、规范、意见,采用“双随机”方式,随机确定检查对象、随机确定督查时间,采取专题巡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共同执法的方式,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深入企业、工地进行突击检查督查。常态化开展夜间巡查,不定期组织开展夜间专项执法检查,全面督查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苗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