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先生投诉:
在徐州新城区美的翰城买房,最近开发商开始买车位,其实就是车位使用权有偿转让,说白了,也就是长期租赁。
不过,让人气愤的是,王先生把4万多块钱交了,合同也签了,到跟前了,说要加钱,块,不然就办不成。
这......
确实很匪夷所思,一家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而且是上市企业,难道没有这点信用?签了的合同都可以不履行?
对此,徐州君去找了美的在徐州的开发公司售楼处,对方的答复是:
车位的合同价格和系统价格(公司内部系统)有差距,只有弥补了这个差距才能真正算拥有车位使用权。但是这个差距是销售人员没有搞清楚具体价格,才产生的。
“一直和业主商量,如果业主不同意,那就按照合同办,差额部分由销售人员弥补。”一位负责人告诉徐州君,并且表示,这是个案。
徐州君对此有两个疑问,当然,先抛开车位使用权有偿转让是否合法不谈,也抛开小区马路边装拦车器不谈,就此回答疑问如下:
1、你们公司内部的失误,为啥要找业主商量,和业主有啥关系呢?
2、其实差额部分并不大,两三千块钱的事,为啥要逼着员工自掏腰包?可能是企业文化,企业制度吧。可是,跟业主有啥关系?
诚信像一面镜子,
一旦打破,
你的人格就会出现裂痕。
对一家企业,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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