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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建设,提升徐州中心城市吸附效应和首位度,根据《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徐公积金委〔〕1号),近期,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和淮海经济区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淮海经济区核心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计划于9月17日起正式开始办理。根据《合作协议》,我市首先与宿州、淮北、商丘、菏泽、枣庄、连云港、宿迁等7个已签约的淮海经济区城市(以下简称“7个签约城市”)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
“互认互贷”是指徐州市分别与以上7个签约城市缴存互认,贷款互贷,7个签约城市缴存职工在徐购房置业,按照徐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徐州市缴存职工在其他7个签约城市所在地购房贷款,按当地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政策执行。
7个签约城市缴存职工来徐购房置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户籍限制。
对淮海经济区7个签约城市在徐州市购房置业、人才引进等来徐购房安家的缴存职工,取消公积金贷款户籍的限制。职工只需在原所在城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并由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明细》(6个月含以上),即可向徐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来徐州市购房的7个签约城市的职工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来徐购房职工,以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且符合徐州市组合贷款申请条件的职工,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7个签约城市的职工在徐州主城区、铜山区、贾汪区购房,由徐州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处负责审查,甄别鉴定后予以办理,其余县(市)管理部负责本区域内贷款申请材料审查。
审查时限为3个工作日。在7个签约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新市民,暂不能在徐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另外,7个签约城市的职工在徐州公积金中心各营业部、管理部贷款受理完毕后,职工须将《回执》和《暂停支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转交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今年1月1日起,徐州实行户籍新政: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五市城镇居民实行户口自由通迁。
今年7月1日起,徐州实施人才新政:对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给予总房款5%、最高10万元的购房补贴。
现在,9月17日起,徐州实施公积金新政:淮海经济区7个签约城市的来徐购房者,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户籍限制。
淮海八市公积金互认互,方便各市居民到其它城市买房,但最终受益最大的,只能是徐州。可以预见的是,政策实施后,其它七市将会有更多人来徐州买房落户。
宿州、淮北、商丘、菏泽、枣庄、连云港、宿迁等7个签约城市的来徐购房者,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户籍限制,对徐州楼市是一针强心剂,特别是相应区域的楼盘,更是直接利好。
周边城市的人来徐州接盘买房,
看来,徐州房价跌不了,可能还得涨!
明眼人应该都能看出来了吧,这个政策的出台,是对徐州楼市的特大利好!为什么呢?欢迎你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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