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机会辽宁省招聘教师人,7市

北京中科医院是真是假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C%97%E4%BA%AC%E4%B8%AD%E7%A7%91%E7%99%BD%E7%99%9C%E9%A3%8E%E5%8C%BB%E9%99%A2/9728824?fr=aladdin
点上方朝阳微友圈接收朝阳通知

殷勤移植地,曲槛小栏边。共约重芳日,还忧不盛妍。阻风开步障,乘月溉寒泉。谁料花前后,蛾眉却不全。失却烟花主,东君自不知。清香更何用,犹发去年枝。菡萏香消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间。还与韶光共憔悴,不堪看!细雨梦回鸡塞远,小楼吹彻玉笙寒。多少泪珠无限恨,倚阑干。 手卷真珠上玉钩,依前春恨锁重楼。风里落花谁是主?思悠悠。青鸟不传云外信,丁香空结雨中愁。回首绿波三楚暮,接天流。应天长一钩初月临妆镜,蝉鬓凤钗慵不整。重帘静,层楼回,惆怅落花风不定。柳堤芳草径,梦断辘轳金井。昨夜更阑酒醒,春愁过却病。望远行玉砌花光锦绣明,朱扉长日镇长扃。夜寒不去寝难成,炉香烟冷自亭亭。残月秣陵砧,不传消息但传情。黄金窗下忽然惊,征人归日二毛生。   风压轻云贴水飞,乍晴池馆燕争泥.沈郎多病不胜衣.沙上未闻鸿雁信,竹间时有鹧鸪蹄.此情惟有落花知!李煜:   樱花落尽阶前月,象床愁倚薰笼。远似去年今日,恨还同。双鬟不整云憔悴,泪沾红抹胸。何处相思苦?纱窗醉梦中。晚雨秋阴酒乍醒,感时心绪杳难平。黄花冷落不成艳,红叶飕飗竞鼓声。背世返能厌俗态,偶缘犹未忘多情。自从双鬓斑斑白,不学安仁却自惊。【玉楼春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凤箫吹断水云闲,重按霓裳歌遍彻。临风谁更飘香屑,醉拍阑干情味切。归时休放烛花红,待踏马蹄清夜月。山舍初成病乍轻,杖藜巾褐称闲情。炉开小火深回暖,沟引新流几曲声。暂约彭涓安朽质,终期宗远问无生。谁能役役尘中累,贪合鱼龙构强名。金雀钗,红粉面,花里暂时相见。知我意,感君怜,此情须问天。香作穗,蜡成泪,还似两人心意。珊枕腻,锦衾寒,觉来更漏残。柳丝长,春雨细,花外漏声迢递。惊塞雁,起城乌,画屏金鹧鸪。香雾薄,透重幕,惆怅谢家池阁。红烛背,绣帏垂,梦长君不知。

来源:朝阳公考资讯

近日辽宁各城市教师招聘公告较多

为方便大家查看

小编把正在报名或即将报名的公告整理出来

共14个招聘公告,招人,7市有岗

小伙伴们要抓住机会!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大连高新区第二批招聘年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24人公告

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71号)、《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大人社发[]号)和《大连市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大人社发[]号)等有关规定,大连高新区教育文体局面向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通过自主招聘方式,招聘第二批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24名,以满足辖区中小学校教学发展的需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自主招聘计划为6所学校24个专业技术岗位招聘24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此次自主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年(含择业期)全日制优秀毕业生自主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对象

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年(含择业期)全日制优秀毕业生:

1.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层次须相对应,下同)优秀毕业生;

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拟聘用人员报到前须参加由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

(六)具有与本专业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七)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五、岗位待遇

按照大连高新区中小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本次招聘的教师,大连高新区不提供统一食宿,一律由毕业生自己解决。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在大连高新区   一、招聘计划

  年盘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45人。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30人、职业教育学校教师1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岗位、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

  5.年龄在18周岁(年7月30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6.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盘锦市户籍(年7月30日前);职业教育学校专业课教师:盘锦市户籍(年7月30日前)

  (二)报考岗位条件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要求本科阶段专业对口;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对应教师资格。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和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招聘考试,录用后需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与招聘岗位、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如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职业教育学校专业课教师: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要求本科阶段专业对口;录用后需在一年内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如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专业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年版)》和《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

  (三)在民办教育机构和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报考时需提交同意报考或解除人事关系、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同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应届生除外),否则不能报考。如出现纠纷由应聘者自负责任。

  (四)年龄、工作经历和其它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以年7月30日为截止时间。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按照要求登录盘锦市教育局(   2.网上报名时间:7月27日上午8:30至29日下午17:00

  3.准考证: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7月31日9:00至17:00自行打印。要求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可打印多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4.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5.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需达到1:2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2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削减岗位数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由县教育局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

  6.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报名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考生及时   四、考试时间及方法

  (一)笔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笔试地点和具体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笔试前7天内,费用自理)参加考试。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或考试当天体温达到37.3℃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8月3日,9:00至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教育理论。

  教育理论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满分为80分。48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凡通过笔试的报名者,由盘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入围资格。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报名者隐瞒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本人需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到盘山县教育局安全与人事股进行现场审查。审查时间:8月8日至10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视为自动弃权。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凡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报考同一岗位末位入围者成绩并列的,均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满分为分,面试时间13分钟,微型课8分钟,专业测试答辩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学科必需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72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满分80分,面试满分分,总分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见《年盘锦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与本公告不同的,以本公告为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盘锦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实时发布,请考生一定要随时留意网站发布的通知信息,确保所填报联系方式设备的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按要求或通讯设备不畅导致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其后果皆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未尽事宜由盘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

  监督-

  盘山县教育局

  年7月22日

完整公告识别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招聘职位见《年和平区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合同制教师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含),即年7月至年7月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详见《年和平区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合同制教师职位信息表》(附件1)。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年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先行报名及考试,但须在聘用之前取得。报考人员须填写《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附件3)。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届毕业生及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待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先报名再考证,但须提交《“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2)。其他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年和平区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合同制教师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须知》(附件4),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5)。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4.已是本区聘用合同制教师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形式

  (一)岗位性质:聘用合同制教师。

  (二)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年和平区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合同制教师职位信息表》(附件)。

  (三)待遇:(1)聘用人员试用期月应发工资0元。试用期满后本科月实发工资3元、研究生月实发工资3元。(2)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缴纳。

  (四)管理模式:实行委托派遣制。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委托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支持和保障,负责聘用合同制教师的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工资发放、代缴“五险一金”,以及处理劳务纠纷等。

  (五)合同签订: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期间,学校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聘用教师情况,全面考察聘用教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情况,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周期为三年,合同期满自动解聘;若继续聘用,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学校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续聘。

  (六)合同解除:依据《沈阳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聘用合同的解除及聘用合同的终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通过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二)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7日9:00至7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   2.网上打印准考证。请应聘人员年8月1日9:00至8月2日16:00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环节使用。各招聘岗位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1.笔试:年8月3日9:00--10:30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人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分。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不允许提前交卷。

  笔试成绩在中国沈阳人才网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请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国沈阳人才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0分除外)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0分除外)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并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面试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答辩。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口头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分,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国沈阳人才网发布。

  4.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通过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国沈阳人才网发布。

  (四)职位选择

  采取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方式,按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职位选择人员。应聘人员自主在职位计划中选择岗位,不得跨学科选择职位。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职位选择顺序,如成绩仍然相同,由本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职位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

  职位选择阶段,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职位将不再公布,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电话通知递补人员。递补后,依旧空岗的,可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调剂。

  职位选择人员名单通过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国沈阳人才网发布。

  (五)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国沈阳人才网发布。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6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82号)执行。

  体检由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平区教育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医院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国沈阳人才网发布。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涉罪信息查询

  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8号)要求,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通过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国沈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含“先上岗、后考证”的在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凡在笔试、面试考前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沈阳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职位选择、体检、涉罪查询、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   4.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平区教育局

完整公告扫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职位信息查询

  具体招聘学科、人数、条件等详见《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职位信息表》(附件一)。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诚信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二)两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打印(本人签名须手写,照片为一寸证件照,提前粘贴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基本信息表》(附件三)只填电子版即可,无需打印,考生自带U盘现场提交;

4、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背面用圆珠笔写姓名、报考职位序号和职位名称);

5、符合“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先上岗、再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四)一份;

6、年高校毕业生、以及和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五)一份;

  报名时间:年7月27日(星期一)8:30—年7月31日(星期五)16:30,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义县宜州小学(义县朱瑞东路路北,宜州新城西门对面)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时,取消(或减少)该职位招聘计划,已报考该职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须本人佩戴口罩到现场报名,并接受体温检测。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义县人社局、义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

(1)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义县宜州小学(义县朱瑞东路路北,宜州新城西门对面);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年8月6日(星期四)8:30—年8月7(星期五)16:30,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笔试

(1)笔试时间:年8月8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分钟,满分为分。客观性试题,应聘人员使用2B铅笔(自带)在答题卡上作答。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5)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义县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职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网上可查),应聘人员自行对照目录专业报考。

  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义县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年7月24日

完整公告扫描   (一)招聘数量:人;

  (二)人员性质:派遣制教师;

  (三)招聘岗位:详见《沈阳市于洪区年派遣制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至35周岁,具体年龄以报名起始之日计算,即年7月29日(含)至年7月28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学士及以上学位,幼儿教师岗位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沈阳市于洪区年派遣制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年应届毕业生,截至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先行报名及考试,但须在聘用之前取得,并提交《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附件2)。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届毕业生及、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待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先报名再考证,但须提交《“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3),并且须在入职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在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与其解除合同。其他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须知》(附件4),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5)。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通过于洪区政府网(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年7月28日10:00至7月31日16:00。

  应聘人员按招聘要求,自行在网上报名,仅限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填写附件的考生,还须将相应的承诺书(附件2、3、5)打印、签字后以图片形式上传(竖版、整体清晰拍照,jpg格式,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之内初审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初审时间顺延至8月1日16:00。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时,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4.网上打印准考证。请应聘人员年8月3日10:00至8月4日16:00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环节使用。各招聘岗位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时间定为年8月5日9:00—10:30,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题由专家负责拟制,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分。笔试及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未达到笔试及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中国沈阳人才网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请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于洪区政府网、中国沈阳人才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低于60分除外)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对于因笔试及格人数较少而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考生报名即视其理解并认可该规则可能对自身报考带来的风险。对于其他原因造成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低于60分除外)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区教育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并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面试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试讲内容主要为各学科教材知识,试讲和答辩试题均为随机抽取。面试由考务组提供教材,面试所用教材为沈阳市中小学、幼儿园现用教材。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口头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分,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通过于洪区政府网、中国沈阳人才网发布。

  4.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通过于洪区政府网、中国沈阳人才网发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通过于洪区政府网、中国沈阳人才网发布。

四、工资待遇

  执行同等条件在编教师工资标准,享受“五险一金”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招聘政策及资格审查咨询

  于洪区教育局:-25347

  2.技术支持

  中国沈阳人才网:-22536166-

  3.纪律监督

  于洪区人社局:-

  4.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于洪区教育局

年7月25日

完整公告扫描   一、招聘计划

  葫芦岛市教育局直属六所幼儿园(葫芦岛市中心幼儿园、葫芦岛市实验幼儿园、葫芦岛市石油铁北幼儿园、葫芦岛市石油东门幼儿园、葫芦岛市莲花第一幼儿园、葫芦岛市莲花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59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学前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5.具有辽宁省户籍。

  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学历、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学历及专业: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年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先行报名及考试,但须在聘用之前取得。报考人员须填报《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3)。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届毕业生及、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为幼儿园且在有效期内)待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先报名再考证,但须提交《“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4)。其他人员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以报名起始之日计算,即年8月1日(含)至年8月1日(含)期间出生。

  四、招聘工作程序

  采取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涉罪信息查询、考察、岗位选择、公示和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认同本方案者均可自愿报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时,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有变化的职位信息将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考生自行下载《年葫芦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指南》(附件1)。

  2.报名时间:年8月1日—年8月4日,应聘人员应遵守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核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报名邮箱对审核结果进行反馈。考生及时查看邮件回复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报名结束后,对报名成功人员名单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按照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并缴纳报名费50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学前教育学》(30%)、《学前心理学》(30%)、《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10%)、《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10%)、《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10%)、《学前卫生学》(10%)。

  2.笔试分数:总分分,考试时间为分钟。

  3.试题题型:客观性试题。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阶段须考生本人持有效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现场审查。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高低进行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0分除外)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0分除外)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缺额按考生在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内容:

  (1)微型课:时间为5分钟;

  (2)边弹边唱:现场抽一首歌曲,边弹边唱,时间为2分钟;

  (3)舞蹈:考生可自选舞蹈曲目,舞种不限(道具及服装及音乐U盘自备),时间为3分钟。

  2.面试分数:面试总分分=微型课50分+弹唱20分+舞蹈3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评判、核准后在等分室公布。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缺额不再递补,原招聘岗位数量不变。

  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入个人总分,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

  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葫芦岛市教育局人事科-95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教育局

  年7月24日

完整公告扫描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yizhihuanghua.com/yhpf/5603.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