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居民用水用气新价格公布啦实行新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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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物价局今发布通知,对我市市区居民阶梯水价和阶梯气价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阶梯价格分别为如下↓

居民用水各阶梯用户价格分别为2.97元/立方米、3.75元/立方米、6.11元/立方米;各阶梯用气价格分别为2.45元/立方米、2.94元/立方米、3.67元/立方米。

阶梯基数分别为: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为户年立方米(含)以下,第二阶梯为户年—立方米(含),第三阶梯为户年立方米以上。第一阶梯气量基数为户年立方米(含)以下,第二阶梯为户年-立方米(含),第三阶梯为户年立方米以上。

新阶梯水价气价制度均自年1月1日起执行。实施范围是市区(不含铜山区、贾汪区)实行一户一表且实现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水户,及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气户。按年(满12个月)为一个核算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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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缴水费气费?答:阶梯总水费按超额累进法计算,即:在一个核算周期内(年,满12个月),用水量在第一阶梯内的部分,执行第一阶梯水价;达到第二阶梯用水量的部分,执行第二阶梯水价;达到第三阶梯用水量的部分,执行第三阶梯水价。一个核算周期结束后,水量重新计算。例:(1)户年用水量立方米,年总水费=×2.97=元(2)户年用水量立方米,年总水费=×2.97+20×3.75=.6元(3)户年用水量立方米,年总水费=×2.97+96×3.75+24×6.11=.24元阶梯总气费按超额累进法计算,即:在一个核算周期内(年,满12个月),用气量在第一阶梯内的部分,执行第一阶梯气价;达到第二阶梯用气量的部分,执行第二阶梯气价;达到第三阶梯用气量的部分,执行第三阶梯气价。一个核算周期结束后,气量重新计算。例:(1)户年用气量立方米,年总气费=×2.45=元(2)户年用气量立方米,年总气费=×2.45+×2.94=元(3)户年用气量立方米,年总气费=×2.45+×2.94+×3.67=元

对于多人口家庭阶梯水量气量基数有无增加?如何办理?答:对家庭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居民用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级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48立方米;每年各级阶梯气量基数分别增加60立方米。需提供与该用水用气地址对应的《居民户口簿》向供水企业供气企业进行申请,由供水供气企业受理核增手续,受理前水量气量不追溯,受理后按新增居民用水用气户执行。有效期为2年,过期后重新申请。

实行新阶梯水价制度后,对居民用水支出影响有多大?答:根据统计分析,仅有约5%的居民用户会受到阶梯制度影响。对比新旧阶梯制度,仅有约4%的居民用户会增加支出,年平均增支约35元。由于旧制度是按月核算且对到户价格实行阶梯累进加价,而新制度是按年核算且仅对基本水价实行阶梯累进加价,因此还有可能减少支出。根据统计分析,仅有约10%的居民用户会受到阶梯制度的影响,而该部分用户是冬季使用壁挂炉采暖的用气户,冬季采暖用气不属于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做饭、烧水、洗澡等)。对比新旧阶梯制度,仅有约6%的居民用户会增加支出。

合用表居民用户水价是如何规定的?答:对尚未完成“一户一表”改造或明确不愿意进行改造的合用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规定,其到户价格在第一阶梯水价的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06元,即每立方米3.03元。待“一户一表”改造完成后,实行居民阶梯水价。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水价怎么计算?答:暂不执行阶梯水价规定,其到户价格在第一阶梯水价的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31元,即每立方米3.28元。   对困难群体有什么优惠政策?答:对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并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证的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并继续实行每户每季度减免15立方米水费的优惠政策。对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并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证的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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